用户协议
版本更新日期2022年4月1号
版本号:2022v1.0
本协议是用户(您)与广东优创合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间订立的协议,公司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之内容为您提供服务。公司有权依创视界软件及相关服务或运营的需要单方决定,安排或指定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继承公司或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公司继续运营创视界软件。并且,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服务,可能会由公司的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继承公司或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公司向您提供。您知晓并同意接受相关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本协议构成您(个人或者单位、组织、团体等)直接或间接获取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下载、安装、注册、使用等)创视界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先决条件。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中所述任一条款,您应不使用或主动取消我们提供的相关服务。请您在点击“确认”前,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与条件,尤其是协议中黑色加粗的条款。如您对本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平台客服进行沟通。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服务条款及所有我们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发布的各类规则。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各项服务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和可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各类规则,但是对于影响您权利义务的变更公司将提前进行公示。
任何对规则的制定或修改一经生效即构成协议各方权利义务的补充,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须立即以正式书面签字的通知方式告知我们,我们有权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立即与您解约。如相关变更生效后,您登录或继续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将表示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双方无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如果您因年龄、智力等因素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
服务条款
1. 服务说明
1.1 创视界指由公司合法拥有并运营的、标注名称为“创视界”的客户端应用程序。公司有权对应用程序及网站名称单方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新增等)。
1.2 公司就创视界向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1.2.1 公司直接拥有或运营的创视界客户端应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PC、平板、手机等全部终端客户端产品;
1.2.2 公司直接拥有或运营的服务器、网络存储空间;
1.2.3 公司提供给您的其他技术和/或服务。
1.3 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均限于在创视界内使用,任何以恶意破解等非法手段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与创视界分离的行为,皆不属于本协议约定的由公司提供的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行为人负责,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4 创视界官方所公布的方式为注册、登录、下载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iOS、Android等智能平台)、安装、使用创视界服务的唯一合法方式,用户通过其他任何途径、任何渠道、任何方式获取的创视界服务均为非法所得,公司概不承认其效力,且一经发现,公司有权立即作出删除、清零、封号等处理,任何因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请用户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加强密码安全性,谨防账号泄露或被盗。因用户账号被泄露或被盗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
1.5 公司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应用程序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设备状况获取、下载、安装合适的版本。
1.6 您可根据自行需要使用创视界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更新创视界版本,如您不再需要使用创视界软件及相关服务可自行卸载。
1.7 公司有权提前向用户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弹出页面公告、客户端首页公告、系统消息)以修改、替换、升级与创视界软件。如果用户不同意或者不接受创视界软件的修改、替代、升级,请直接拒绝、停止、取消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用户同意并接受创视界软件的修改、替代、升级,同时该同意并接受的行为仍受本协议约束。
1.8 您理解,您使用创视界软件及相关服务需自行准备与软件及相关服务有关的终端设备(如电脑、手机等装置),一旦您在其终端设备中打开创视界软件或访问相关网站,即视为您使用创视界软件及相关服务。为充分实现创视界的全部功能,您可能需要将其终端设备联网,您理解由您承担所需要的费用(如流量费、上网费等)。
1.9 公司许可您个人的、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占地和非商业的合法使用创视界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权利。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公司保留,您在行使该些权利时须另行获得公司的书面许可,同时公司如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2. 用户账号
2.1 如果您使用公司提供的网络存储空间评论、留言等,您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并设置密码,并确保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上述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您应及时更改。在完成注册程序后,您应维护账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您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账号及密码所进行的活动完全负责,公司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账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您同意并承诺做到:
2.1.1 当您的账号或密码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时,您会立即有效地通知我们;
2.1.2 当您每次登录创视界软件或使用相关服务后,会将有关账号等安全退出;
2.1.3 您同意接受我们通过电子邮件、客户端、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您发送通知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
2.2 您承诺不在注册、使用创视界账号从事以下行为:
2.2.1 故意冒用他人信息为自己注册创视界账号;
2.2.2 未经他人合法授权以他人名义注册创视界账号;
2.2.3 窃取、盗用他人的创视界账号、会员标识等;
2.2.4 使用侮辱、诽谤、色情、政治等违反法律、道德及公序良俗的词语注册创视界账号;
2.2.5 恶意注册创视界账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注册、批量注册账号等行为);
2.2.6 以非法占有创视界相关服务资源为目的,通过正当或非正当手段恶意利用网站漏洞;
2.2.7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内容。
2.3 您在此同意,公司有权对违反上述条款的用户作出禁止注册及/或封号的处理。
3. 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使用创视界的过程中,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3.1.4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3.1.5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3.1.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3.1.8 其他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
3.2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一旦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3 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3.3.1 制作、上传、复制、传送、传播包含任何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或其他令人反感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3.3.2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3.3.3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3.3.4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创视界所传送;
3.3.5 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进行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3.6 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3.7 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3.8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3.3.9 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3.10 干扰或破坏创视界软件或与创视界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3.3.11 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3.3.12 用户需保证其上传内容不得违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56号令)等,其上传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上传内容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8)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3.3.13 如用户提供的上传的内容含有以上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者内容的,由用户直接承担以上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如因此给公司造成不利后果的,用户应负责消除影响,并且赔偿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4. 第三方链接
创视界软件和服务可能会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进行链接。除非另有声明,公司无法对第三方网站之服务进行控制,用户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知识产权
5.1 受国际版权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创视界软件和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商标、材料等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和享有。“知识产权”包括在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等法律规定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任何和所有其它所有权以及其中的任何和所有应用、更新、扩展和恢复。
5.2 用户不得修改、改编、翻译创视界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等,或者创作与之相关的派生作品,不得通过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类似行为获得其的源代码,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负责,公司将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5.3 用户不得恶意修改、复制、传播创视界软件和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技术、材料等。否则,用户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对其他人的损害,或者造成对公司形象损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4 用户不得擅自删除、掩盖或更改创视界的版权声明、商标或其它权利声明。创视界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所享有的商标、标识。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5.5 公司对其自制内容和其他通过授权取得的独占内容享有完全知识产权,未经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载、传播和提供阅读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公司将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5.6 公司为创视界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创视界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全部权利。
5.7 公司所有和享有的知识产权,不因用户的任何使用行为而发生权利转移。
6.8 您确认并同意授权公司以公司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侵犯您上传发布的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代维权,维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等,公司有权对维权事宜做出决策并独立实施。
6. 免责声明
6.1 公司对于任何包含、经由或连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有关本网络服务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用户经本服务上的广告、展示而购买、取得的任何产品、信息或资料,公司不负保证责任。用户自行负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
6.2 公司有权但无义务,改善或更正创视界软件或服务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错误。
6.3 我们对如下事项不做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6.3.1 我们提供的客户端软件虽然均已经过测试,但由于技术本身的局限性,不能保证其与其他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如果出现不兼容的情况,用户可将情况报告公司,以获得技术支持。如果无法解决问题,用户可以选择卸载、停止使用创视界软件和服务。
6.3.2 使用创视界软件和服务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不可抗力、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网络中断、用户关机、通信线路等原因,均可能造成创视界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情况。我们不保证创视界服务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6.3.3 由于公司提供的客户端等软件可以通过网络途径下载、传播,因此对于从非公司指定官方站点下载、非官方指定途径获得的创视界软件的,我们无法保证其是否感染计算机病毒、是否隐藏有伪装的木马程序等黑客软件,也不承担用户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6.3.4 公司不做任何与创视界软件、服务、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及时性和性能有关的担保。
6.3.5 公司不保证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6.4 用户使用经由创视界软件下载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由用户自行负担,因该使用而导致用户设备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6.5 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6.5.1 创视界无法使用;
6.5.2 经由创视界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
6.5.3 用户资料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修改;
6.5.4 其他与创视界相关的事宜。
6.6 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加强密码安全性,谨防账号泄露或被盗。因用户账号被泄露或被盗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用户因电信和网通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网络或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不可抗力(如服务器当机)等非公司原因造成账号、账号内财产等丢失、减少的,公司不承担补偿等责任。
6.7 用户理解并同意自主选择免费下载和使用创视界,风险自负,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使用创视界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因使用创视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因下载或使用创视界而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的损坏或数据的丢失等,用户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 服务终止
7.1 您同意公司有权基于自行考虑,因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缺乏使用或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及精神,而终止您的账号或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并将您在创视界内的任何内容进行移除并删除。
7.2 您同意本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服务,无需进行任何事先通知即可终端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公司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账号及账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创视界。
7.3 公司采取以上行为均不需要进行通知,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责任。
8. 注销
8.1 除公司根据本协议、各站内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注销用户的账号外,用户可向公司提出注销申请,如用户向公司提出账号注销申请的,账号需符合以下条件,并通过人工服务予以注销:
8.1.1 账号系用户本人的会员账号;
8.1.2 账号无归属权争议;
8.1.3 向客服出示其要求您提供的、与该账号相关的其他信息,具体以客服要求为准。
8.2 您已充分知晓并确认,账号注销后该UID仍然存在,但您将不再拥有账号相关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8.2.1 账号注销后将无法在创视界继续使用该账号,且不可恢复;
8.2.2 账号信息(头像、昵称、签名等)、会员权益(如有)等将被清空,且无法恢复;
8.2.3 账号的交易记录(如有)将被清空且无法恢复;
8.2.4 账号注销后,创视界有权不再为用户提供任何与账号有关的服务。
8.3 账号注销通过人工客服方式完成,如您向客服提出账号注销申请,经核实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有权拒绝用户的注销申请:
8.3.1 账号有正在进行的业务(如申请找密码、修改手机号等);
8.3.2 账号有其他不符合注销账号的情形。
8.3 用户注销账号的,应向客服提出申请,经过创视界审核确认后,由客服予以操作注销。
8.4 因注销账号所带来的不便或不利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9. 法律适用和管辖
9.1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9.2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各方均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